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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自用車、機器腳踏車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,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止,因4月30日為星期六,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,5月2日部分金融機構補假,繳納期限截止日依法順延至5月3日,臺北市稅捐處表示,繳款書已寄送完畢,納稅義務人請於期限內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該處表示,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,提供多元繳稅管道,民眾可拿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(郵局不代收)外,也可在5月5日24 時前,運用信用卡、自動櫃員機、晶片金融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等方式轉帳繳稅,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,還可到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等便利商店繳稅;更可運用手機或平板電腦,透過APP行動裝置,掃描繳款書上的QR-Code行動條碼,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或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轉帳繳納。除信用卡繳稅手續費之收取標準需洽發卡機構外,其餘繳納方式,均不需支付手續費,車主可多加利用。該處特別提醒民眾,若逾期繳納,每超過2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5%,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,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。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,可於繳納期間內向該處或所屬13個分處、該處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及士林監理站牌照稅服務櫃臺申請補發,並如期繳納,以免因逾期繳納而受罰。民眾如尚有其他疑義,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(02)23949211分機181、182有專人為您服務,也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洽詢或上該處網站(網址:)查詢。以上訊息由臺北市稅捐處提供8B68F3913E6BB6D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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